劳动纠纷通常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
首先可以尝试向单位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监察大队:
如果劳动纠纷涉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人民法院: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仲裁裁决后一方不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多方联调中心:
在一些地区,如中山市三乡镇,存在由人社分局、总工会、工商联(商会)、司法所、法庭等部门组成的多方联调中心,可以提供劳动争议的源头化解和多元化解服务。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