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是指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策划、实施盗窃行为的犯罪形式。这类犯罪的特点是组织性强、分工明确,通常涉及以下要素:
人数要求:
团伙盗窃至少涉及两人,可以是两人或多人。
共同意图:
团伙成员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共同盗窃意图,即所有参与者都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对犯罪结果持有积极或消极的态度。
分工合作:
团伙内部通常会有明确的分工,例如有人负责望风,有人负责实施盗窃,还有人负责接应等。
组织性:
团伙盗窃往往比个人单独实施的盗窃行为更具组织性和规模性,涉及更复杂的计划和协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团伙盗窃作为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总结来说,团伙盗窃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策划、实施盗窃行为,具有明确的分工和较强的组织性,是法律上的严重犯罪行为,应受到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