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小区物业,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这是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的主要部门。
开发商:
如果问题涉及开发商,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投诉,要求其出面解决问题。
业委会:
业委会作为小区业主的代表机构,可以处理物业纠纷,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提交书面投诉。
物业经理:
直接联系物业公司的经理室进行投诉,是解决问题的直接途径之一。
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小区物业投诉有受理的权利。
物价局:
如果怀疑物业费的收取存在问题,可以向物价局进行投诉。
房管局:
房管局作为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物业管理活动,可以处理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
消费者协会:
如果物业服务态度不佳或服务质量不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
物业监管机构:
各地有专门的物业管理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物业科,可以通过拨打投诉电话或在线反馈进行投诉。
居委会或村委会:
申请调解也是一个有效的投诉途径。
建议首先尝试与物业公司客服部门联系,如果问题无法解决,再逐步向更高一级的主管部门投诉,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