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人员编制主要是 公务员编制,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公务员编制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具体到公安局内部,编制类型可分为以下几种:
行政编:
这是正式警察,拥有警察证和执法权,需要通过公安联考和公务员考试才能取得。行政编警察是公安局的中坚力量,享受正式警察的待遇和福利。
事业编:
事业编是由地方政府创建的一种特殊警察身份,他们一般不具有警察证和执法权,只在地方上被承认。事业编警察的数量较少,是非常稀有的资源。
合同编:
合同编通常用于辅警或其他临时工作人员,他们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但可能在公安局中承担一定的辅助职责。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局的一把手通常会被高配为副处级领导,这种高配情况常见于上级公安局的副局长兼任县委常委等职务。
综上所述,公安局的人员编制以公务员编制为主体,同时存在事业编和合同编等辅助性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