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前买房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房产,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
1. 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全资购买,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通常被视为对该配偶的赠与,因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在离婚时,双方应首先尝试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 在分割过程中,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可能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外,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可能会建议拍卖房产,并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分割比例和方式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经济状况、是否存在子女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