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关系 既属于直系亲属,又属于旁系亲属,具体归属如下:
直系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姐妹关系被明确列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姐妹作为直系血亲的一部分,与亲属和家属的区别在于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形成的社会关系,而家属是同一户口本上的亲属。
旁系亲属:
姐妹关系也被视为旁系血亲,因为她们与自己有共同祖先但不是同一父母。旁系血亲通常包括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姐妹关系既属于直系亲属,又属于旁系亲属。在日常生活中,通常可以简称为亲属,而在法律文书中,则可以根据具体的定义和需要,选择使用“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来准确描述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