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一个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是因为他们尚未经过法院的审判,并且没有被法律正式判定为犯罪。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被视为无罪。因此,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即使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某人可能犯罪,也只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而不能直接称为“罪犯”。
无罪推定原则:
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人都应被视为无罪。
法律程序:
刑事案件通常需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判。
称谓区分:
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被怀疑犯罪的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一旦判决有罪,则称为“罪犯”。
尊重人权:
将某人称为“犯罪嫌疑人”是对其人格的尊重,体现了对人权的保护。
证据要求:
在刑事审判中,必须满足一定的证据标准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