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结婚并希望办理准生证的夫妻,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男女双方的户口簿
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免冠一寸照片各一张
如果是生育第一个子女,需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第二步: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三步: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对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是异地结婚,建议先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办理手续,因为手续相对方便。
如果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方,需要双方计生办出具相关证明。
注意事项
办理准生证前,夫妻双方要符合生育条件,否则不予办理。
目前仅存在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准生证已废除,建议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通过以上步骤,夫妻双方可以顺利完成异地结婚后的准生证办理。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材料,并咨询当地计生办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