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跨年清册的步骤如下:
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访问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如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或浙江政务服务网。
选择跨年清册申请
在系统中选择“跨年清册申请”或“跨年清册核定”。
初始跨年清册数据
点击“跨年清册初始”或“跨年清册编辑”进入编辑页面。
调整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如需修改基数,点击“修改”或直接双击需要调整的人员信息。
清空缴存基数后,填入新的缴存基数。
保存数据
保存修改后的信息,系统会提示“保存数据成功”。
审核和提交
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确认”或“核定跨年清册”完成申报。
打印跨年清册
如需纸质版,可点击“打印”打印跨年清册信息。
提交纸质材料(如果需要):
审核通过后,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送至公积金管理处。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操作差异,请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