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5:09:44
传销案件开庭后, 一般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特殊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规范涉企审判执行,以司法温度护航市场活力
省公安厅打防并举构建诚信消费环境
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涉嫌“滥用职权”被抓,检方撤诉后留“犯罪情节轻微”表述,申诉后最高检发回重新审查
传销在刑法第多少条
打架胫骨骨折赔偿多少
投诉的费用大概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