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若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 公司搬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若未能提前通知,则需支付员工一个月待通知金及相关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搬迁事宜,并明确告知员工搬迁后的工作地点、补偿方案等相关信息,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也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