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标识是指用于识别兽药的各种标记和说明,包括以下几方面:
兽用标识:
所有兽药(包括蚕用、水产用、蜂用等)必须标识汉字“兽用”,其字体应与兽药通用名相仿。
外用药标识:
所有外用兽药(包括消毒防腐剂、杀虫剂等)必须标识汉字“外用药”,字体应与兽药通用名相仿。
批准文号: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标示为“(兽药类别简称)XXXXXXXXX”,编制格式为:兽药类别简称+省份序号(2位数字)+企业序号(3位数字)+兽药品种编号(4位数字)。
生产许可证号:
标示为“(20XX)兽药生产证字XXXXX号”,编制格式为:年号(4位数字)+兽药生产证字+编号(省份序号2位数字+企业序号3位数字)。
GMP证书编号:
标示为“(XXXX)兽药GMP证字XXXXX号”,编制格式为:年号(4位数字)+兽药GMP证字+编号(省份序号2位数字+办理顺序号3位数字)。
追溯码:
养殖户用手机APP扫描,即可看到24位追溯码、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企业简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商品名:
商品名是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的某一兽药产品的专有商品名称,其命名原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且不应比通用名显目。
成分及含量:
兽药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成分及其含量。
有效期:
兽药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有效期。
生产企业信息:
兽药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内容。
其他必要信息:
包括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休药期、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运输贮存保管条件及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
通过这些标识,可以有效地识别和区分真假兽药,确保兽药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建议养殖户在购买和使用兽药时,仔细检查这些标识,并在有疑问时向相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