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人士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开具未婚未育证明
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让村干部或社区干部开具一个未婚未育证明。
准备必要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一寸彩照两张(有些情况下可能不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
前往计生部门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地的乡镇或街道办,找到民政科开具未婚证明,并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证明。一般而言,计生部门会对村委会开具的证明进行签名盖印章。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如果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则需先回到户籍地村委或居委会开具未婚证明,然后到社区或街道的计生部门办理,该证明一般有效期为1年内。
核实与登记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如果情况有误或不予办理,应书面说明理由。
通过以上步骤,未婚人士可以顺利完成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