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更换工作单位并希望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打印《参保凭证》:
由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您打印《生育保险参保凭证》。
提交申请:
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单位的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并办理生育保险关系转移的申请。
填写申请表:
填写《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如果是个人办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材料。
等待审核:
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并发出《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信息变更: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变更信息表》的变更,并以挂号信方式寄送至新参保地经办机构。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具体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另外,请确保在宝宝出生后尽早办理报销手续,以免材料丢失或污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