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费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普通货物
从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之日起,免费保管3天。
分批到达的普通货物,免费保管期从通知提取最后一批货物的次日起算。
超过免费保管期的货物,每天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10元人民币。
保管期不足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5元人民币。
贵重物品
从贵重物品到达目的站的次日起,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5元人民币。
保管期不足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50元人民币。
危险品
从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天。
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每天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50元人民币。
保管期不足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10元人民币。
需要冷藏的新鲜易腐物品、低温冷冻物品
航班到达后免费保管6小时。
超过6小时,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50元人民币。
保管期不足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10元人民币。
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费用可能因实际情况和承运公司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相关承运公司获取最准确的费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