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缴费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缴费不满10年:
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
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20年以上:
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此外,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以2024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例,失业保险金最高能拿到1770元。
领取期限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 ,期限增加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
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
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
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条件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这些条件和标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鼓励他们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