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起上诉时,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具体来说: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上诉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
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并将全部案卷、证据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因此,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上诉都应当提交至上一级人民法院。建议上诉人在提起上诉前,先确认好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名称和地址,以确保上诉过程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