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可能性。民事权利包括以下几类:
财产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债权: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行为产生的权利。
继承权: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人身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身份权:包括抚养、监护等权利。
其他权利
请求权:如债权等。
形成权:如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抵销权等。
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
绝对权与相对权:如对世权、物权、人身权等。
主权利与从权利:如主债权与担保物权等。
专属权与非专属权:如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
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私力救济又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
这些权利是民事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保护民事权利是法律的基本任务之一,公民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并有权请求国家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