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达到或超过3000元及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具体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该条规定了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虽然存在关于诈骗金额达到五千元及以上才立案的标准,但这可能是针对特定情况或特定类型的诈骗案件,例如保险诈骗等。对于一般诈骗案件,立案标准仍然是3000元及以上。
因此,无论是从法律条文还是实际执行层面,湖南省的诈骗罪立案标准都是3000元及以上。如果诈骗金额未达到这一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诈骗、诈骗特定款物等,也可能会被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