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其立案标准主要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来确定,具体立案时间如下:
一般情况:
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应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案件较为复杂,则可以申请延长至三十天。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进一步延长至六十日。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
公安机关在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后,应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为十日,最长期限为三十日。
报案人申请复议:
如果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七日内未予立案,报案人可以在七日内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复议。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的立案时间一般为7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天或60日,具体立案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公安机关的审查进度。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审查期限较短,一般为3日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