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单位应当在录用职工之日起 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这意味着,员工在入职后的30天内必须完成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手续,包括登记和账户设立。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单位录用职工:
单位在录用职工后,应在30天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并设立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
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调入的职工:
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样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因此,入职后30日内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关键时间点,单位应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以便职工能够顺利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