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番禺处理违章停车,可以参照以下步骤:
现场处罚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如果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交警有权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并对违法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非现场处罚
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同样处以200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会受到扣9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缴纳罚款
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的,违法行为人需持决定书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也可以缴纳罚款。
接受处理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建议:
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罚款,避免产生额外的滞纳金。
如果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前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申诉或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