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考勤的证明通常由用人单位提供。以下是申报工伤考勤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申请环节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合同复印件。
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
考勤记录证明,可能需要包括当天和伤前十天以上的同班次参考记录时间。
考勤记录提供
用人单位需提供受伤职工的考勤记录,可能包括IC卡、指纹、刷脸记录或纸卡记录。
考勤记录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请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提交所有必要的材料,以便顺利完成工伤认定和考勤证明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