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收条应当包含以下要素:
标题 :通常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可以写“收条”或“收据”字样。正文
应当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对于房租,应注明收到租金的数额、收到租金的时间、租金给付人信息、收款人信息等。
可以包括其他费用,如水电费,需写清楚。
落款
需要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如果是单位出具的,需要加盖公章;若是个人出具的,需要签名或加盖私章。
附加信息(可选):
可以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如果适用,可以注明物业费、水电费等的支付情况。
法律依据(可选):
可以引用《民法典》相关条款,如第七百零三条和第七百零四条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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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收到[承租人姓名]支付的位于[地址]的房屋租金总计¥[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中文大写]圆整),物业费(人民币大写[物业费中文大写]圆整)从[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收款人(房产户主)[收款人签名]
收款日期:[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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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收条应当清晰、准确地表述所有相关事项,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误解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