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转移到外地的流程如下:
开具社保转移证明
辞职时,单位减员原因选择“转外埠”。
本人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开具社保转移证明。
提交转移申请
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办理转入手续
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办理社保转入手续,完成社保登记,并按时缴纳社保费。
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线下办理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参保区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建议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