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可以包含以下类型:
文字商标:
使用文字,包括汉字、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阿拉伯数字或它们的组合。
图形商标:
使用图形,可以是记号、几何图形或自然图形。
字母商标:
使用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
数字商标:
使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
三维标志商标:
使用具有长、宽、高的三维立体物标志。
颜色组合商标:
使用特定的颜色组合。
声音商标:
使用特定的声音。
气味商标:
使用特定的气味。
位置商标:
使用特定的地理位置或空间位置。
组合商标:
结合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并且不得是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也不得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