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户口的注销应当遵循以下流程和所需材料:
申报材料
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死亡人员的户口簿。
死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若申报人无法履行申报注销登记,则嘎查村(社区)居委会负责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并需要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
办理流程
亲属或相关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死亡注销申报。
公安派出所户籍员核实群众提供的材料,填写死亡注销审批表和死亡注销申请进行注销,并收缴死亡人员身份证和户口页,向群众出具户口注销证明。
特殊情况及处理
若公民死亡后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公安派出所将进行调查。经核实确已死亡的,公安派出所将在履行告知或公示程序后注销户口。
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理。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政务服务”公众号,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选择“户政业务”中的“户口注销”栏目,然后选择“死亡注销”,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办件申请。业务办结后,平台将短信通知办理情况,申请人可在“个人中心”的“我的办件”栏目了解办理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后,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建议:
亲属应尽快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手续,以确保户口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若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携带相应的委托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