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需要以下手续:
交当
当户需出具有效证件交付当物。
典当行受理当物并进行鉴定。
双方约定评估价格、当金数额和典当期限,并确认法定息费标准。
双方共同清点封存当物,由典当行保管。
典当行向当户出具当票并发放当金。
不同典当业务的证件和手续
民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发票最好,可适当提高当价。
房产:户主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需现场察看房产。
股票:本人身份证、深沪股东账户卡,一般需签约监控。
车辆:
个人车辆: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车主身份证、车辆钥匙、购车原始发票、车辆关税证明(进口车辆)、车辆购置附加税证明、车辆保险单、车船税完税证明。
公司车辆:除了上述个人车辆所需的证件外,还需携带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单位公章、财务章签署合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企业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物资:本人身份证、相关财产证明。
续当和绝当
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5天内赎当或续当,预期不赎当或续当为绝当。
绝当后,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其他相关手续
委托典当应出具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典当行在设立时,需向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商务部门申请《典当经营许可证》。
以上是典当所需的基本手续和流程,具体操作时还需根据当地典当行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