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的判刑时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损害程度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的轻伤标准的案件,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特定情况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对于当事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从重情况
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刑期增加三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建议
在实际案件中,轻伤害的判刑时长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伤害的具体情况、犯罪手段、犯罪动机、被害人的损失及赔偿情况、犯罪后的态度等。因此,具体的判刑时长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且真诚悔罪,可能会获得较轻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