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被盗笔录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准确记录案件基本情况
笔录应按顺序列明案件名称、案件时间、地点、被盗物品等基本信息,并必须核实清楚。
客观准确记录作案人的基本信息
要求作案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并仔细核对证件信息,确保记录无误。
完整记录案发经过
详细、准确地记录案件发生的经过,包括作案人进出场所、盗窃物品获取方式、携带工具、作案手段、逃跑路线、得手情况等。
引导作案人逐步交代
在记录案发经过时,应引导作案人按照顺序逐步交代,避免不合理且难以理解的情节,以保证案件笔录符合逻辑。
及时记录当前问话过程
在进行盗窃案件笔录时,一定要及时记录当前的问话过程,以保证后续证据材料的完整和合法性。注意不要在问话过程中进行偏离经过的引导。
尽可能多收集证据
在做笔录过程中,要尽可能地询问作案人和现场目击者,以获取可能涉及案件真相的证据信息,为后续案件侦破奠定基础。
避免引入主观评价
笔录应当客观、直白,不加以个人观点和主观评价。必要时应使用录音设备进行录制,以免出现语言误解和笔录不全的情况。
建立良好的沟通环境
在做盗窃案件的笔录过程中,应建立良好的沟通环境,让作案人信任警方并自愿配合,这样使得笔录有足够的详细信息。
详细描述被盗物品
对被盗物品的存放地点、周围环境应详细描述、记录,对被盗物品的种类、特征应详细记录,被盗财物的购买时间、价格等。
告知法律责任
在询问过程中,应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笔录确认
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被盗笔录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案件的侦破和诉讼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