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基数确定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
产假天数
顺产:158天。
难产: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女方增加产假30天。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
领取条件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
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示例计算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女职工顺产产假为158天,那么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生育津贴 = 10000元 ÷ 30天 × 158天 = 52666.67元。
请根据以上信息计算您的生育津贴,并确保符合相关领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