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中止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裁定终止执行。
财产线索追查: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申请人可以要求追加延期执行的罚息。
罚息追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
法律后果:
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但拒不执行,可能会面临拘留、罚款等法律后果,严重者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如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但曾经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及贷款等金融活动。
法院与部门合作:
期待法院能与公安、民政、银行、房产、土地等部门联网,以便更有效地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
请注意,以上措施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且要遵循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