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兵役类型主要分为 现役和预备役两种。
现役
现役是指公民自入伍之日起至退伍之日止,在军队中所服的兵役。
现役分为军官的现役和士兵的现役。
现役士兵分为义务兵和志愿兵。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公民,都属于服现役。
预备役
预备役是指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形式。
预备役分为军官的预备役和士兵的预备役。
凡是参加民兵组织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都属于服预备役。
此外,中国的兵役制度还包括以下特点:
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
志愿兵役制:又称慕兵制,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
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民兵组织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人员的基本组织形式。
这些兵役类型和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独特的兵役体系,旨在确保国家在需要时能够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军事力量来保卫国家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