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警告是一种纪律处分措施,通常用于对党员或公职人员违反党纪或国法的行为进行处罚。以下是严重警告适用的行为类型:
违反政治纪律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等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违反组织纪律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
违反工作纪律
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违反生活纪律
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
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其他违纪行为
在党内搞团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
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行为。
以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包括严重警告。处分的具体情形和程序应遵循相关法规和组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