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申诉后的处理时限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邮政快递企业申诉
自受理之日起 7日内答复用户。
被申诉企业自收到转办申诉之日起 10日内向邮政管理部门答复处理结果。
法院诉讼申诉
一般在七日内可以收到回复。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邮政业用户申诉
国内邮件、快件寄递服务质量问题申诉,应当自交寄邮件、快件之日起 1年内提出。
国际邮件、快件寄递服务质量问题申诉,应当自交寄邮件、快件之日起 6个月内提出。
其他邮政服务质量问题申诉,应当自用户与邮政企业产生异议之日起 1年内提出。
申诉受理机构应于收到申诉次日起 30日内处理完毕,不能当场答复的,应于收到申诉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诉人。
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热线
消费者可以通过“12305”特服电话向当地邮政管理局或国家邮政局提出申诉,申诉受理机构应于收到申诉次日起 30日内处理完毕。
综上所述,快递申诉后的处理时限通常在 7日至60日之间,具体取决于申诉类型、企业处理速度以及是否涉及法院诉讼等因素。建议消费者在申诉后耐心等待,并通过合法渠道及时跟进处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