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类型包括:
股份有限公司:
新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办理设立登记前实缴,增资部分也应实缴。
特定行业公司:
如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等,这些公司的注册资本需为实缴货币资本,且通常设有最低限额要求。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这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银行业金融机构:
包括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
证券公司。
期货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保险公司。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
直销企业。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融资性担保公司。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企业。
典当行。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
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货币经纪公司。
村镇银行。
贷款公司。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农村资金互助社。
此外,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缴,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成立前就完成实缴。
综上所述,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行业公司以及其他一些特定类型的公司,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这些企业需按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实际缴纳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