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户口的落户方式有以下几种:
购买商品房落户
受理条件:2024年7月以后在长春市所购住房,无论面积大小和总价多少,都可以落户。需要提供房产证或发票及相关完税证明,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流程:
1.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夫妻投靠落户
受理条件: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老人投子女落户
受理条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凭父(母)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
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母)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引进人才户口迁入
受理条件: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落户:凭职称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异地引进的人才落户:凭相关证书、单位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高校毕业生落户(父母、配偶和子女随迁落户):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到在长春的居住地、工作地或档案保管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无条件办理随迁落户。
租房落户
受理条件: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持房屋租赁合同、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到拟落户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无房落户口的方法和流程
选择落户地点:可以是亲戚朋友家或集体户口。
准备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等。
提交申请: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正式办理落户手续,获得合法的户籍身份。
建议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