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
协议离婚
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所需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可提前打印并签字,也可到婚姻登记处签署)、双方近期免冠照片(按婚姻登记处要求,通常为2寸)。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冷静期、登记发证。冷静期为30天,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满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或婚姻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详细陈述婚姻现状、财产分割要求、子女抚养安排等。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详细信息。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达成一致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协议离婚较为快捷。建议提前预约,以减少现场等待时间。
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存在复杂情况,建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