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时,可以寻求以下部门的帮助:
民政部门:
当事人可以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的民政部门进行咨询或申请临时救助。民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可以给予数量金额不等的救助。
慈善总会:
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的民政部门,通过该部门申请县(市、区)慈善总会的救助,具体数额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各县(市、区)的政策而有所不同。
组织部门:
如果当事人家里有党员,可以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的组织部门进行咨询或申请困难党员救助。
妇联:
如果家里有成年女性患重大疾病或有其他变故的,可以到当事人所在的县、乡(镇)妇联部门进行申请贫困妇女救助;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家里有儿童的,也可以向该部门申请贫困儿童救助。
团委和教育部门:
如果当事人家庭经济贫困,家里有未成年人学生,当事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团委和教育部门申请救助。
工会:
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职工(含企事业单位、国企、民营企业或个体企业),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工会组织申请困难职工救助。
退役军人服务站:
贫困的退役军人也可到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咨询,那里也有针对该群体的相应救助。
建议您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