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
包括被征信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等用以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银行信用:
详细列示每一笔信用卡和贷款业务的情况,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担保信息等。
非银行信用:
记录消费者在通信、水、电、煤的缴费情况,如手机使用状态是否正常,公用事业有无欠费等。
异议记录:
被征信当事人对于报告中所反映的内容认为有争议时,可以以添加声明的方式在该部分予以反映,这是机构信息校正、更新的重要途径。
查询记录:
是该个人在最近6个月内所有被查询的记录的汇总。
信贷领域以外的信用信息:
包括个人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个人欠税的信息、法院判决信息等。
其他信息:
如个人的就业状况、联系电话、国籍等其他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共同构成了个人信用记录,是金融机构评估个人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个人信用记录中的不良记录会在一定年限后消除,具体年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