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户口应该去 当地派出所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申请条件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国内出生: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国外出生: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办理地点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因此,给孩子入户口需前往其常住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办理时间
新生儿上户口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遇到派出所拒绝办理或长时间拖延办理的情况,可能表明问题比较严重,建议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进一步帮助。
办理户口登记时,需要携带齐全的相关证件,如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及结婚证件等。
综上所述,孩子上户口应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携带相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