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年报,即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是指个体工商户在每个营业年度的规定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关于其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变更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报告。这是为了确认其继续合法经营的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其经营状况,以便政府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具体来说,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如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是否存在变更,是否丧失市场主体资格等。
2. 生产经营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
3. 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 联系方式等信息。
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个体工商户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可能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如果个体工商户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应及时更正,更正应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并且更正前后的内容应同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