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的开始计算时间主要 取决于房屋的实际交付时间。具体来说:
一般情况 :物业费从住宅实际交付给业主之次月开始交纳。这意味着,无论业主是否入住,从交房次月开始就需要交纳物业费。
特殊情况
对于开发商销售的尾房、因开发商原因延迟交房的房屋、需要维修而暂缓交房的房屋、处于法院审理中等待审判结果的房屋等特殊情况,如果在业主领取钥匙之前,则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业主领取钥匙后,次月开始由业主交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这意味着,物业费的交纳时间首先应当遵循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拖延收楼,物业费可能从开发商通知的收楼期限届满次日或收楼通知发出的次月开始由业主承担。
物业管理费的起算时间应以实际交房时间为准,而不是单方面由开发商规定的时间。
综上所述,物业费从房屋实际交付给业主之次月开始交纳,特殊情况下则从业主领取钥匙的次月开始交纳。物业费的具体交纳时间应遵循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