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收据通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标题 :位于收据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可以是“收条”、“收据”或“今收到”等字样。
正文
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对于房租,应注明承租人的姓名、支付的租金金额(包括大小写)、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
如果涉及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也应在此部分明确列出。
落款
包括收款人或代收人的姓名。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如果是单位收款,可能需要加盖公章。
签名
应当为收款人或代收人的真实姓名。
签名时最好使用正楷,以确保清晰可辨。
```
今收到
(承租人姓名)
承租
(房屋地址)
(租赁期限,如:半年)
租金共计人民币(金额,如: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水费计人民币(金额,如:___元整)
电费计人民币(金额,如:___元整)
收款人:(房主签字)
日期:(填写日期)
```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信息,并确保所有内容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