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父母的结婚证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补办:
携带证件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
如果结婚证丢失,需要提供结婚证丢失的证明。
查档
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档。
如果婚姻登记档案遗失,需要提供能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中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近亲属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填写申请
在婚姻管理机关填写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书。
提交申请
将所有必要的文件提交给婚姻管理机关。
等待审核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补发结婚证。
领取结婚证
审核通过后,您可以领取补办的结婚证。
请注意,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需要提供相应的委托证明。
以上步骤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