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房屋过户费用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税费和费用。以下是详细的费用构成:
税费
契税
根据房屋面积和是否为首套房,契税的比例有所不同:
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房款的1%
90-144平方米(首套房):房款的1.5%
144平方米以上或非首套房:房款的3%
印花税
总房价的万分之五,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个人所得税
一般由卖方承担,但如果房屋满足一定条件(如满五年且唯一住房),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个人购房满2年以上的住房免征营业税,不满2年的普通住宅按房款的5.6%缴纳,非普通住宅按房款的5.6%缴纳
土地增值税
通常由卖方承担,具体税率根据房屋情况而定,满五年免征,未超过五年按房价1%缴纳
费用
房屋登记费
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元
非住宅按成交价的0.5%收取,最高收费不超过1.5万元
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和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和受让双方各承担50%
测绘费
一般情况为1.36元/平方米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一般情况在200元内
工本费
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10元/本
综合费用示例
以一套100平方米的存量住宅为例(假设为唯一住房且已满五年),买方需缴纳的费用如下:
契税:100平方米 × 1.5% = 1.5万元
印花税:100万元 × 0.05% = 500元
交易手续费:100平方米 × 4元/平方米 = 400元
登记费:80元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00元
工本费:10元
总计:1.5万元 + 500元 + 400元 + 80元 + 200元 + 10元 = 1.99万元
卖方需缴纳的费用如下:
印花税:100万元 × 0.05% = 500元
交易手续费:100平方米 × 4元/平方米 = 400元
登记费:80元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00元
工本费:10元
个人所得税:由于满足免征条件,无需缴纳
总计:500元 + 400元 + 80元 + 200元 + 10元 = 1190元
建议在办理房屋过户时,详细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准确了解所有费用并按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