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通常由以下部门管理:
政府金融办:
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并制定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银监部门:
与金融办合作,对担保公司进行监管,确保其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负责制定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并督促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
由国务院建立,负责拟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担保公司还设有内部部门,如市场开发部、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以确保业务顺利进行和风险控制
担保公司通常由以下部门管理:
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并制定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与金融办合作,对担保公司进行监管,确保其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负责制定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并督促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由国务院建立,负责拟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担保公司还设有内部部门,如市场开发部、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以确保业务顺利进行和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