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制造、贩卖、运输、邮寄、携带毒品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五十克以上的行为,可能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具体判罚如下:
五十克以上: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克以下: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如果涉及以下情形,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建议在涉及毒品相关活动时,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从事任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