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警拖车处理流程如下:
现场处理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可以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拖车费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拖车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取车流程
当事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如车辆有效证件、违法处理驾驶员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到公安机关出具的扣车单上指定的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
罚款结束后,执法单位会出具放车单,上面会标明停放车辆的地点,当事人可以按照地址去提车。
注意事项
如果车辆因交通事故被扣留在交警队,检验鉴定时无需缴纳停车费,但逾期未领取停车费需由当事人承担。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拖车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建议:
-当事人在车辆被拖走后,应尽快前往交警队处理违章行为,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和麻烦。
在处理违章时,务必携带齐全的相关证件,并按照交警的指示完成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