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病种的补贴金额因疾病种类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疾病的补贴标准:
高血压病合并症(3级、合并心、脑、肾、主动脉或视网膜病变之一者):
450元/季度。
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引起):
450元/季度。
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450元/季度。
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
600元/季度。
肝硬化失代偿期:
600元/季度。
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
600元/季度。
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600元/季度。
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600元/季度。
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
600元/季度。
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
600元/季度。
肝豆状核变性:
600元/季度。
系统性红斑狼疮:
600元/季度。
精神分裂症(慢性期):
450元/季度。
此外,对于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还有一定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例如:
特殊病种门诊一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次,二级医院为640元/次,三级医院为880元/次;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为440元/次。报销比例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是:癌症病人晚期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
建议您根据具体疾病种类和所在地区的政策,了解详细的补贴和报销标准。